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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相撞,哪一方要赔偿,保险赔多少?
译自越南语原文;如有出入,以越南语原文及法律为准。
本文正等待律师审核。各项规定均注明出处;法律条文不明确之处,文中已说明。
这是一个用来解释规定的假设案例,不是真实案件。两辆摩托车相撞时,造成损害的一方必须赔偿,但如果受害方也有过错,则其因自身过错造成的那部分损害不获赔偿(Đ.584, Đ.585 khoản 4 BLDS 2015)。摩托车是高度危险源(nguồn nguy hiểm cao độ),因此车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必须赔偿,少数例外除外(Đ.601)。肇事车辆的民事责任强制保险(bảo hiểm bắt buộc trách nhiệm dân sự)对健康、生命每人最高赔付1.5亿越南盾,对财产每起事故最高赔付5000万越南盾(Đ.6 Nghị định 67/2023/NĐ-CP)。
案情
阿明(Minh)骑着自己的125 cm³摩托车行驶在市区道路上。阿兰(Lan)骑摩托车从小巷驶出,未让行,左转横穿。阿明当时超速行驶,刹车不及,撞上阿兰的车身侧面。
- 阿兰手臂骨折,治疗花费4000万越南盾,停工2个月,损失收入2000万越南盾。她的车损坏,修理费800万越南盾。
- 阿明轻微擦伤,车损600万越南盾。
- 两辆车都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证书。两人都没有酒精浓度。
- 交通警察认定双方都有过错:阿兰未让行,阿明超速。
哪一方必须赔偿?
一般原则:侵害他人健康、财产并造成损害的人必须赔偿(Đ.584 khoản 1 BLDS 2015)。如果损害完全由受害方的过错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致害人无须赔偿(Đ.584 khoản 2)。
对摩托车还有专门规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是高度危险源(Đ.601 khoản 1 BLDS 2015;Đ.12 Nghị quyết 02/2022/NQ-HĐTP 的例1)。高度危险源的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必须赔偿,除非损害完全由受害人的故意过错造成,或由不可抗力、紧急避险造成(Đ.601 khoản 3)。
双方都有过错时,受害方因自身过错造成的那部分损害不获赔偿(Đ.585 khoản 4)。在实践中,两辆行驶中的车相撞时,法院通常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具体过错比例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根据警方的材料评定。
本案中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假设双方协商各负50%过错。
阿兰的损失包括救治费用、损失的收入(Đ.590 khoản 1 BLDS 2015)以及受损财产(Đ.589):
| 款项 | 金额 | 阿明赔偿50% |
|---|---|---|
| 治疗费 | 40.000.000越南盾 | 20.000.000越南盾 |
| 损失的收入 | 20.000.000越南盾 | 10.000.000越南盾 |
| 修车 | 8.000.000越南盾 | 4.000.000越南盾 |
| 精神损害(如经协商) | 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最高为基本工资的50倍 | Đ.590 khoản 2 |
阿明的损失: 车损600万越南盾,阿兰赔偿50%即300万越南盾。
双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以及赔偿金额和方式、一次性或分多次支付(Đ.585 khoản 1)。因过失造成损害、而损害相对其经济能力过大的人,可以减少赔偿金额(Đ.585 khoản 2)。
强制保险赔多少?
机动车车主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代替车主承担对第三人的责任部分(Đ.7 khoản 1 Nghị định 67/2023/NĐ-CP):
| 损害类型 | 责任限额 | 依据 |
|---|---|---|
| 健康、生命 | 1.5亿越南盾/人/次 | Đ.6 khoản 1 |
| 摩托车造成的财产损失 | 5000万越南盾/次 | Đ.6 khoản 2 điểm a |
| 汽车造成的财产损失 | 1亿越南盾/次 | Đ.6 khoản 2 điểm b |
多辆车共同造成事故时,健康、生命方面的赔偿按各车主的过错程度确定;财产方面按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确定,不超过上述限额(Đ.12 khoản 6 Nghị định 67/2023/NĐ-CP)。伤残赔付按议定附录六的表格计算,因此可能低于阿明按民法典应赔偿的金额。差额由阿明自行支付。
本案中,阿明的保险公司审核后向他支付他已经或将要赔偿给阿兰的部分(Đ.12 khoản 5)。强制保险不赔付阿明自己车辆的损失;要获得这部分赔付,他必须购买自愿车辆损失险。
保险在一些情形下不赔付(Đ.7 khoản 2 Nghị định 67/2023/NĐ-CP),例如:故意造成损害;肇事司机故意逃逸、不履行民事责任;驾驶人没有驾驶证或驾驶证无效;驾驶人酒精浓度超过卫生部指导的正常水平时造成的财产损失。
相撞后应立即做什么?
- 救助伤者,拨打急救电话115,有人受伤时向最近的公安报告。
- 保护现场,拍摄车辆位置、车牌、刹车痕迹,留意周围的监控摄像头。
- 立即拨打证书上记载的保险公司热线。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要擅自修车,为保证安全所必需的除外(Đ.12 khoản 1 Nghị định 67/2023/NĐ-CP)。
- 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保险公司发送事故通知(Đ.12 khoản 4)。未通知的,保险公司最多可扣减5%的财产赔偿金(Đ.12 khoản 7)。
- 保留住院费票据、出院证明、收入证明、修车发票,用于准备理赔材料(Đ.13)。
- 伤势严重的,保险公司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预付赔偿金(Đ.12 khoản 3)。
协商不成怎么办?
您可以向区域人民法院(Tòa án nhân dân khu vực)起诉,要求合同外损害赔偿(bồi thường thiệt hại ngoài hợp đồng)。时效为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3年(Đ.588 BLDS 2015)。请见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和查找法院。
延伸阅读:酒精浓度处罚标准、未带车辆证件,使用 VNeID。
何时应咨询律师
- 有人死亡或重伤;案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双方对谁有过错意见不一,或不同意警方的结论。
-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付远低于损失。
- 肇事者是未成年人,或驾驶的是向他人借来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