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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微型企业会计制度(第58/2026号通知):账簿、报表与生效时间

更新于 2026年11月5日 · 7 分钟阅读

译自越南语原文;如有出入,以越南语原文及法律为准。

本文正等待律师审核。各项规定均注明出处;法律条文不明确之处,文中已说明。

简短回答: 第58/2026/TT-BTC号通知(Thông tư 58/2026/TT-BTC)规定微型企业(doanh nghiệp siêu nh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该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自该日起开始的财务年度,并取代第132/2018/TT-BTC号通知(Thông tư 132/2018/TT-BTC)(第58/2026号通知第12条)。企业根据增值税(GTGT)和企业所得税(TNDN)的缴纳方式选择账簿组合(第4条第1款)。只有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微型企业,才须编制并提交年度财务报表,期限为年度会计期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第58/2026号通知第10条第1款)。

哪些企业属于微型企业?

第58/2026号通知本身不设标准,而是援引中小企业扶持法律(第58/2026号通知第2条第1款)。根据第80/2021/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80/2021/NĐ-CP)第5条第1款,微型企业是年平均参加社会保险(bảo hiểm xã hội)的劳动者不超过10人,并另外满足以下两项标准之一的企业:

  • 农业、林业、水产、工业、建筑业:年度总营业额不超过30亿越南盾,或资本总额不超过30亿越南盾。
  • 商业、服务业:年度总营业额不超过100亿越南盾,或资本总额不超过30亿越南盾。

个体工商户(hộ kinh doanh)、个体经营者(cá nhân kinh doanh)如有意愿,也可以选择适用本通知(第58/2026号通知第2条第2款)。个体工商户一旦选择,须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统一适用(第4条第4款)。

如果企业在年内不再属于微型企业,仍使用第58/2026号通知至该财务年度结束,次年再变更会计制度(第58/2026号通知第4条第2款)。微型企业也可以选择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但须在年内统一适用,且只能从下一财务年度开始之日起变更(第58/2026号通知第4条第3款)。

微型企业使用哪些账簿?

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而定:

纳税方式会计账簿依据(第58/2026号通知)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按营业额百分比商品、服务销售收入账S1-DNSN第5条
增值税按营业额百分比,企业所得税按所得S2a-DNSN(营业额)、S2b-DNSN(营业额、费用明细)、S2c-DNSN(材料、工具、产品、商品)、S2d-DNSN(资金明细)第6条
增值税抵扣法,企业所得税按营业额百分比S3a-DNSN(营业额)、S3b-DNSN(增值税义务跟踪)第7条
增值税抵扣法,企业所得税按所得S2b-DNSN、S2c-DNSN、S2d-DNSN和S3b-DNSN第8条

除上述账簿外,企业还可以增设往来款项结算明细账(S4a)、固定资产账(S4b)、其他税务义务跟踪账(S4c)和所有者权益跟踪账(S4d)(第58/2026号通知第9条第1款)。主要凭证是发票;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按营业额百分比缴纳的情形外,还有无发票商品、服务采购清单(Bảng kê thu mua hàng hóa, dịch vụ không có hóa đơn)(第5条至第8条各条第1款)。企业还可以使用收款单(01-TT)、付款单(02-TT)、入库单(01-VT)、出库单(02-VT)(第9条第2款)。企业可以自行增设或修改凭证、账簿格式,但须遵守会计法(Luật Kế toán)(第58/2026号通知第4条第5款)。

如果使用电子发票并由税务机关协助计算、通知税额,企业仍须使用上述账簿进行核对(第58/2026号通知第4条第6款)。

是否需要编制并提交财务报表?

根据第58/2026号通知第10条第1款:

  • 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年须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财务状况表(B01-DNSN)和经营成果表(B02-DNSN)(第10条第2款第2.1项),并在年度会计期间结束之日起90日内提交给有权国家机关(第1款第a点)。
  • 按营业额百分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强制编制财务报表用于提交,但其他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果自行选择按第6条或第8条记账,仍须编制报表,但只在企业留存,并在被要求时提供(第1款第b点)。

微型企业应如何安排会计人员?

微型企业不强制设立会计主管(kế toán trưởng)。如果安排会计负责人(người phụ trách kế toán),该人员可代替会计主管在凭证、账簿和财务报表上签字(第58/2026号通知第3条第2款)。会计人员可以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理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也可以是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出纳员或经常从事资产买卖的人员。企业也可以聘请会计服务(第58/2026号通知第3条第1款)。自2026年7月1日起,至少有一名持会计员证书(chứng chỉ kế toán viên)人员的税务代理服务机构(tổ chức kinh doanh dịch vụ làm thủ tục về thuế)可以为微型企业提供会计服务。这是会计法第70a条,由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Luật Quản lý thuế 2025)增补,并依第52条第1款生效。

如何从第132/2018号通知过渡?

企业将按第132/2018号通知设置的各账户余额转为新账簿的期初余额(第58/2026号通知第11条第1款)。例如:1111账户"现金"和1112账户"银行存款"转入资金明细账(第a点);1311、1318、3311、3312、3318账户转入往来款项结算明细账(第b点);1313、33131账户转入增值税义务跟踪账(第c点);211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第đ点);4111、4118账户转入所有者权益跟踪账(第g点)。

在税务方面,年度总营业额在10亿越南盾及以下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额按紧接的上一纳税年度确定。该规定不适用于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子公司或公司。这是第320/2025/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320/2025/NĐ-CP)第4条第15款,由第141/2026号议定第2条(Nghị định 141/2026/NĐ-CP)增补,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第141/2026号议定第3条);自2026纳税年度起按第2条适用(第141/2026号议定第4条第3款)。

什么时候应当请律师或税务代理

  • 企业不确定自己是否仍属于微型企业(接近劳动者人数、营业额或资本总额的门槛)。
  • 需要在微型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选择,或变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
  • 从第132/2018号通知转入余额时,旧数据对不上。
  • 企业属于关联集团,需要确定能否按10亿越南盾门槛免征企业所得税。

媒体报道(越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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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由越南语机器翻译;链接的原文为越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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