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 婚姻家庭
丈夫或妻子不肯在离婚申请上签字,还能离婚吗?
译自越南语原文;如有出入,以越南语原文及法律为准。
本文正等待律师审核。各项规定均注明出处;法律条文不明确之处,文中已说明。
即使丈夫或妻子不签字,您仍然可以离婚。这是应一方请求的离婚,通常称为单方离婚(ly hôn đơn phương):您自己签署起诉书,向对方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域人民法院(Tòa án nhân dân khu vực)提交。调解不成且有依据表明婚姻已陷入严重状况、共同生活无法维持时,法院准予离婚(Đ.56 khoản 1《2014年婚姻家庭法》Luật HN&GĐ 2014)。对方故意不到庭的,法院仍会缺席审理。
没有对方的签字,法院会受理吗?
会。妻子、丈夫或双方都有权请求法院解决离婚(Đ.51 khoản 1《婚姻家庭法》)。只有您一人想离婚时,您是原告,对方是被告。起诉书只需要您的签字或指印(Đ.189 khoản 2 điểm a《民事诉讼法典》BLTTDS)。
只有协议离婚(thuận tình ly hôn)手续才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如果你们双方都想离婚,并已就子女、财产达成一致,请看协议离婚手续。单方离婚的步骤见单方离婚手续页面。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家庭法》第56条第1款(Đ.56 khoản 1),法院调解不成且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依据时,准予离婚:
- 妻子或丈夫有家庭暴力行为;或
- 妻子或丈夫严重违反夫妻权利义务,使婚姻陷入严重状况,共同生活无法维持,婚姻目的无法实现。
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何为“严重”。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通常考虑以下迹象:夫妻已长期分居,彼此不再关心、照顾,一方有婚外情、殴打或侮辱另一方,矛盾长期存在且经家庭、居民组多次调解不成。这是实践做法,并非法律原文。
您应准备证据:短信、录音、图片、伤情证明、基层调解记录、邻居的证言。如果法院因依据不足驳回起诉,您之后仍可再次提交离婚申请(Đ.192 khoản 3 điểm b BLTTDS)。
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被告不配合不会使案件停止。法律逐步处理如下:
- 调解会: 被告经第二次合法传唤仍故意缺席的,法院记录为无法进行调解,并转入审判准备阶段(Đ.207 khoản 1 BLTTDS)。
- 第一次开庭: 当事人缺席的,法院延期开庭,除非其提交了申请缺席审理的书面申请(Đ.227 khoản 1)。
- 第二次开庭: 被告缺席且并非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障碍的,法院对其缺席审理(Đ.227 khoản 2 điểm b, Đ.228)。
反过来要注意:如果您本人作为原告在第二次开庭时缺席,没有代理人,也没有申请缺席审理,法院视为您放弃起诉并终止案件(Đ.227 khoản 2 điểm a)。
如果对方故意更换住处、不告知新地址以躲避法院,法官不会退回起诉书,而是认定其故意隐瞒地址并照常受理(Đ.192 khoản 1 điểm e BLTTDS)。如果对方在国外或下落不明,请看夫妻一方在国外或失踪时的离婚。
有没有不能提交离婚申请的情况?
有。妻子正在怀孕、生育或抚养未满12个月的孩子时,丈夫无权请求离婚(Đ.51 khoản 3《婚姻家庭法》)。这一限制只适用于丈夫。在此期间妻子仍有权提交离婚申请。
除夫妻外,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无法认识、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同时又是丈夫或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其生命、健康、精神受到严重影响的,父母或其他亲属可以请求法院解决离婚(Đ.51 khoản 2, Đ.56 khoản 3)。
需要多长时间,花费多少?
| 项目 | 标准 | 依据 |
|---|---|---|
| 审判准备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案件复杂的最多延长2个月 | Đ.203 khoản 1 BLTTDS |
| 开庭 | 自作出开庭审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有正当理由的为2个月 | Đ.203 khoản 4 BLTTDS |
| 离婚诉讼费(无财产争议) | 300,000越南盾 | Danh mục A NQ 326/2016 |
| 谁承担离婚诉讼费 | 原告,无论法院是否准予 | Đ.27 khoản 5 điểm a NQ 326/2016 |
| 财产分割部分的诉讼费 | 按每人分得财产的价值 | Đ.27 khoản 5 điểm b NQ 326/2016 |
以上是法定期限。实际上,需要对财产估价、等待向缺席人送达或有上诉时,许多案件耗时更长。婚姻关系自离婚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才终止(Đ.57 khoản 1《婚姻家庭法》)。
自2025年7月1日起,一审离婚案件由区域人民法院审理,不再有县级法院(Đ.35 BLTTDS,经 Luật 85/2025/QH15 修订)。提交地点是被告居住、工作所在地的区域法院(Đ.39 khoản 1 điểm a)。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向原告居住地的法院提交(Đ.39 khoản 1 điểm b)。请使用法院名录查找负责对方所在乡、坊的区域法院。
何时应咨询律师
- 对方威胁、施暴,或您需要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禁止其接触您。
- 有子女抚养争议或房屋土地、公司出资等大额财产争议。
- 您不知道对方在哪里,或对方在国外。
- 法院已驳回一次,您想用更充分的证据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