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ần Viên Hy人人可用的法律

法律问答 · 税务

2026年越南逾期提交纳税申报表的处罚:按逾期天数的罚款表

更新于 2026年11月5日 · 8 分钟阅读

译自越南语原文;如有出入,以越南语原文及法律为准。

本文正等待律师审核。各项规定均注明出处;法律条文不明确之处,文中已说明。

简短回答: 逾期提交纳税申报材料的罚款标准规定在第125/2020/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125/2020/NĐ-CP)第13条,其第5款和第6款第a点已由第310/2025/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310/2025/NĐ-CP)修订(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10款,依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4条自2026年1月16日起生效)。逾期1至30日的,处200万至500万越南盾罚款;逾期超过90日且有应纳税款的,处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罚款,或按逃税处理。以上为组织适用的标准;个人、个体工商户(hộ kinh doanh)减半处罚(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7条第4款第a点;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Luật Quản lý thuế 108/2025/QH15)第44条第4款)。

目前适用哪份文件?

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经第102/2021/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102/2021/NĐ-CP)和第310/2025/NĐ-CP号议定(自2026年1月16日起生效)修订,自2026年7月1日起继续有效,直至有替代文件为止(第252/2026/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252/2026/NĐ-CP)第74条第4款)。2026年7月21日,第291/2026/NĐ-CP号议定(Nghị định 291/2026/NĐ-CP)再次修订第125号议定:修订第5条第3款第d点,增补关于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提供信息的第19a条,并在若干条文中增加"第19a条"字样(第1条、第2条、第291/2026/NĐ-CP号议定第3条);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未被修订。截至2026年11月5日,尚无替代第125/2020号议定的议定。

逾期提交纳税申报表罚款表

逾期天数罚款(组织)个人、个体工商户依据
1至5日,有从轻情节警告警告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1款
1至30日(警告情形除外)200万至500万越南盾100万至250万越南盾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2款
31至60日500万至800万越南盾250万至400万越南盾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3款
61至90日800万至1500万越南盾400万至750万越南盾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4款第a点
91日及以上但未产生应纳税款;或未提交申报表但未产生税款800万至1500万越南盾400万至750万越南盾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4款第b点、第c点
超过90日,有应纳税款,且在公布检查、稽查决定或制作违法记录之前已足额缴纳税款和滞纳金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750万至1250万越南盾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5款,经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10款修订
超过90日,有应纳税款,不属于上一行情形按逃税处理:逃税额1倍至3倍与组织相同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7条第1款第a点;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4款第a点、第44条第3款第c点和第4款

个人、个体工商户一栏按以下原则计算: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规定的罚款标准是适用于组织的标准,家庭户和个体工商户适用与个人相同的罚款标准(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7条第4款第a点),且组织的罚款为个人的2倍(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第4款)。但逃税的罚款不区分组织和个人(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第4款)。

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10款对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5款作出如下修订:如果按第5款计算的罚款高于申报表上产生的税额,则最高罚款等于产生的税额(或同一天、同一税种逾期提交的各申报表上的税额合计),但不低于第4款罚款幅度的平均值(组织为1150万越南盾)。

罚款幅度内的具体罚款如何确定?

根据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7条第4款第d点(经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5款修订):罚款为罚款幅度的平均值。有一个从轻情节(tình tiết giảm nhẹ)的,在平均值基础上减少10%;有一个从重情节(tình tiết tăng nặng)的,增加10%。有两个及以上从轻情节的,适用最低额;有两个及以上从重情节的,适用最高额。

例如:B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提交2026年第二季度增值税申报表(期限为2026年7月31日,依第252/2026/NĐ-CP号议定第10条第3款),即逾期25日。罚款幅度为200万至500万越南盾,平均值为350万越南盾。如有一个从轻情节:350万 − 10% × 350万 = 315万越南盾。如果违法者是个体工商户,罚款幅度为100万至250万越南盾,平均值为175万越南盾。

除罚款外,逾期提交申报表导致逾期缴税的,还须缴纳滞纳金(tiền chậm nộp)(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6款第a点,经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10款修订)。见税款滞纳金。

同一天逾期提交多份申报表,会被罚几次?

同一天逾期提交同一税种的多份纳税申报材料的,只按罚款幅度最高的一个行为处罚。属于逃税情形的申报表单独分出,按逃税处罚(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5条第3款第b点,经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3款修订)。

哪些情形逾期提交申报表不受处罚?

根据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9条和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第2款第a点:

  • 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清算的个人逾期提交清算材料,但有应退税额的(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9条第4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第2款第a点)。
  • 处于获准延期提交纳税申报材料期间的(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9条第5款)。因不可抗力(bất khả kháng),月度、季度、年度、按次申报表最长可延期30日,清算材料最长可延期60日(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2条第4款)。
  • 因税务机关系统故障并已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告,导致逾期提交电子材料的(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9条第1款)。

逾期提交申报表的处罚时效是多长?

两年。对于逾期提交申报表的行为,计算时效的违法日期为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材料之日;对于未提交申报表的行为,为有权机关发现之日(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第a点,经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6款修订;20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第7款)。如果按逃税处理(逾期超过90日、有应纳税款,且不属于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5款情形),时效为5年(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第b点,经同一第310/2025/NĐ-CP号议定第1条第6款修订)。

什么时候应当请律师或税务代理

  • 申报表逾期超过90日且产生税款,需要确定是按第12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5款处罚,还是被视为逃税。
  • 收到违法记录(biên bản vi phạm),希望陈述从轻情节。
  • 企业同时逾期多个期间、多个税种的申报表。
  • 怀疑截止日当天电子税务系统出现故障。

相关内容

媒体报道(越南语)

查看全部

标题由越南语机器翻译;链接的原文为越南语。

需要解散企业、税务清算或处理欠税?

用几句话说明情况。Trần Viên Hy 受理后会补充询问,并为您联系合适的律师或税务代理,由其在接案前报价。提交情况和首次通话免费。

提交情况 致电 0935 990 138 Zalo

Trần Viên Hy 本身不提供收费法律咨询:我们受理案情,并为您联系持证律师和税务代理。

  1. AI助手即时回答,注明法条免费
  2. 法学学生复核、追问、整理案情免费
  3. 律师承接需要律师的事项,先报价

提交您的情况

留下电话或 Zalo 号码,我们会在工作时间回电。此步骤无需提供身份证号或证件照片。 0935 990 138 · Zalo

Trần Viên Hy 本身不提供收费法律咨询:我们受理案情,并为您联系持证律师和税务代理。